学生资助+

公告通知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学生资助公告通知

评选2019-2020年度学院奖学金、院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班级和文明寝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30浏览次数:

为促进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关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的规定,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学院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的评定工作,现将各奖项评优要求上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2019-2020年度学院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为2018、2019级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1)评选条件:

年度总成绩=学年结业成绩平均分*60%+学生品德操行测评分*40%。(学院奖学金年度总成绩在90分以上)

   (2)评选比例:

学院奖学金按各系、院学生人数的1%评定

   (3)奖励标准

学院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000元/人/年;

3、预计获院奖学金人数为28人,总经费为56000元。

(二)2019-2020年度学院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为2018、2019级在学院贫困生库中学生。

2、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1)评选条件:

年度总成绩=学年结业成绩平均分*60%+学生品德操行测评分*40%。(学院奖学金年度总成绩在80分以上) 

未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贫困学生优先

(2)评选比例:

学院励志奖学金按各系、院贫困生库中学生人数的20%评定

(3)奖励标准

学院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1500元/人/年

3、预计获院奖学金人数为155人,总经费为232500元。

(三)2019-2020年度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为2018、2019级在校学生干部,包括:上学年度担任院系学生会、院团委、各系团总支、各班班委会(含各班心理委员)及各班团支部的学生干部与寝室长。

2、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老师,在同学中起着表率作用,德智体综合测评在良好以上者。

(2)能团结广大同学,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富于开拓精神,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3)学习成绩优良,学年考试考查科目平均分在70分以上。

3、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

4、预计评选121人,总经费为24200元。

(四)2019-2020年度三好学生

1、评比对象:为2018、2019级在校学生。

2、评比标准:

(l)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尊敬老师,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德智体综合测评被评为优秀者。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良,年度总成绩在85分以上。

(3)积极参加学院、系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其他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讲究个人卫生,爱护公共卫生,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3、评比比例: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的5%。

4、预计评选121人,总经费为24200元。

(五)2020年度文明班级

 1、评选对象:为2018级、2019级行政班级

 2、评选标准:

(1)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党团活动以及学院组织各类活动;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热爱集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一学期内全班无一人受处分;

(3)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较高,外语平均成绩好、计算机统考通过率高,普通话合格率较高;

(4)全班同学创新意识较强,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训练并取得显著成绩,获奖人数(次)和成果比较多;

(5)全班同学体育成绩优良率和体育测试达标率比较高,体育竞赛获奖人数(次)比较多;

(6)全班同学自觉保持个人内务整洁,积极搞好宿舍和校园环境,在寝室文化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被评为文明寝室的比例较高;

(7)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出显著成绩;

(8)班委、团支部团结协作,形成领导核心,学生干部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起模范作用,在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创造出新鲜经验。

3、预计评选文明班级15个,每个获奖班级发放400元奖金,作为班级活动经费,总经费为6000元。

(六)2020年度文明寝室

1、评选对象:为2020年度学生居住的所有寝室。

2、评选标准:

以2020-2021年度文明寝室检查结果为依据,具备以下条件的寝室可以申报“文明寝室”。

(1)遵守院纪院规。全室同学能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守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本年度内无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室内整洁卫生,持之以恒,有卫生值日制度。每天能按要求整理内务,按规定时间清扫垃圾。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划一,地面无纸屑、果皮、灰尘、墙壁,门窗无蜘蛛网,门前无积水和垃圾,不向窗外倒水、扔纸屑杂物。

(3)注重个人品质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笃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男女交往,举止文明;无喧哗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现象。

(4)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安全。全室同学能爱惜、保管好室内公共财产设施,无乱涂、乱写、乱贴等损坏现象:安全意识强,模范遵守《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学生宿舍楼治安保卫制度》,不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的电器,不在楼内生火。

(5)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

(6)评比成绩截止时间2021年5月1日

3、预计评选寝室20间,每个获奖寝室经历200元奖金作为寝室活动经费,总经费为4000元。

(七)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参照文件:《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及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48人,院级优秀毕业生104人;获得者奖励200元/人/年,用经费30400元。

综合以上七个奖项的评定,预计共需要经费377300元。

 

二、评选要求:

 1、各系成立院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各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为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透明,各系要严格按照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各项规定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评比标准。上报名单不得弄虚作假,如名单公示后,经举报有违规情况,将按照有关政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学院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班级及文明寝室的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严肃性很强的工作,各系要严格遵照“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学生品德操行测评办法”进行操行评定,对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素质、遵纪守法、活动能力四个项目分别进行自我测评、班级测评和各系测评领导小组测评。因参加各项竞赛以及通过大型考试在测评中获得加分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留存系部备查。

3、各奖项的申请表需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A4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手写字迹清晰并按要求张贴照片。

4、各系需要提供各班每位学生的年度学业成绩的电子文档,并按照平均分从高到低依序排列,于系部评选完毕后,连同各奖项汇总名单一齐加盖公章,以及审核通过的各奖项学生本人申请表,一同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系部评选资料进行复核无误后,将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以银行卡形式将各奖项奖金分发至学生账户。

6、若评选过程中存在不明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072477,联系人:马莹。

 妥否,请批示!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