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名称
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三、承办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
四、协办单位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湖南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8年9月21日-9月24日在湖南工业大学举行。
六、参赛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
七、竞赛分组及项目设置
大学组、学院组、高职专科组竞技男子、女子均设8个级别:
男子:54公斤、58公斤、63公斤、68公斤
74公斤、80公斤、87公斤、+87公斤
女子:46公斤、49公斤、53公斤、57公斤
62公斤、67公斤、73公斤、+73公斤
大学组、学院组、高职专科组品势均设5项:
男单、女单、混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品势比赛内容:
比赛 类别 | 第一种指定品势(预赛、抽一章) | 第二指定品势(半决赛、决赛,抽两章) |
个人 | 太极8章、高丽 | 金刚、太白、平原、十进、地跆 |
混双 | 太极8章、高丽 | 金刚、太白、平原、十进、地跆 |
团体 | 太极8章、高丽 | 金刚、太白、平原、十进、地跆 |
八、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加比赛。每校报1个代表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限报3人(含队医)。
(二)竞技比赛各代表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每个级别限报1名运动员。
(三)品势比赛各代表队 男、女运动员各4人,各项目每队限报1人(队)。
(四)品势比赛8人及以下,直接进行决赛。
(五)各组别单项报名人数(队)少于2人(队),则取消该单项比赛,所涉及的人(队)可在报名会上改项。
(六)各代表队在上报的《参赛运动队报名表》、《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中必须实报所有参赛运动员和其参赛项目(替补运动员只限于在实报运动员中替换);《参赛运动队报名表》中最多可增报6名“替补运动员”。“替补运动员”可预留给“2018级新生”(在报名表上必须注明“预留新生”),也可实报已注册大学生运动员,用于替换因伤病原因不能参赛的运动员;“替补运动员”只能用于替换该项目《参赛运动队报名表》中的实报运动员;无论何种情况,替换工作仅限在替换和被替换运动员之间,不得更改被替换运动员所报小项,不得超过本规程规定的报名人数、报项的限制,且不能违反《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各代表团参赛办法》的相关规定;替换运动员的工作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会结束后,各队参赛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但2018年新生替换工作除外。确因伤病不能参赛运动员的替换,需提交有代表团团长签名的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伤病诊断证明。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与资格审查
运动员参赛条件与资格审查的要求按《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技、品势竞赛规则》及相关竞赛办法。
(二)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单败淘汰赛制,每场比赛3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30秒。
(三)品势出场顺序和竞技对阵在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上采取电脑抽签的方式决定。
(四)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须在赛前一天称重完毕。
(五)教练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参赛单位报名,不得代表不同单位报名及上场执教。
(六)所有组别竞技比赛使用电子护具;运动员须自备电子感应脚套、护臂、护腿、护裆、护齿(透明或白色)、跆拳道比赛手套;组委会负责提供护胸、护头。
(七)竞技比赛每名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中限使用1张录像审议卡,审议成功可继续使用。
(八)品势比赛名次晋级采用即时记分排位赛赛制。
(九)参加各项比赛运动员道服背面需印制中文姓名。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单项名次
竞技比赛录取前8名,3-4名并列。品势录取前8名,报名数少于或等于8人则按报名数减一录取。
2、团体名次
各组别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报名数少于或等于8(队)则按报名数减一录取。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3、计分办法
(1)竞技个人项目各级别录取前八名,录取名次分别为1,2,3,3,5,5,5,5;计分以9,7,6,6,4,4,4,4计入团体总分。
(2)个人品势项目录取前八名,录取名次分别为1,2,3,4,5,6,7,8;计分以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
(3)三人团体品势项目录取前八名,录取名次分别为1,2,3,4,5,6,7,8;计分以18,14,12,10,8,6,4,2计入品势团体总分。
(二)奖励
1、对获得各组别各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
2、对获得各组别各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3、对获得各组别品势、竞技比赛团体总分前8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
十二、体育道德风尚奖
优秀代表队、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十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参赛运动队报名表》原件及电子文档、《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原件及电子文档(使用本规程统一表样,纸质稿须用打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报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筹委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
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筹委会秘书处办公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学府路1号,湖南工业大学体育馆二楼运动训练中心办公室,邮编:410008。
联系人:雷钧麟,电话:0731-22622133、18890596383
邮 箱:78255066@qq.com,2137277@qq.com(报电子文档各一份)。
(二)定于2018年6月20日-22日在株洲逸景华天大酒店(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572号)召开“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报名会”。报名会上各参赛单位须交验材料(所交《参赛运动队报名表》、《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必须与第一次提交的表格内容一致):
1、《参赛运动队报名表》(原件,必须使用本规程统一表样,用打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2、《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原件,必须使用本规程统一表样,用打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3、参赛运动员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领队、教练员、队医和参赛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各1张(照片背面应注明单位、姓名,全部照片粘贴在同一张纸上,并在照片底部标注姓名)。
(三)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会确认,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替换“替补运动员”名单以外人员。
十四、报到与须知
(一)仲裁委员、技术官员、裁判长、裁判员于2018年9月18日16:00报到。
(二)各代表队于2018年9月19日16:00前报到。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下列材料后方可领取参赛证。
1、交验参赛运动员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交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参赛运动员体检证明表》。
3、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
十五、仲裁委员、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选派与管理
(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协办单位商承办单位共同提出建议名单,报主办单位统一审定。
(二)辅助裁判员由裁判长与承办单位商定提名,经主办单位审定后调派。
(三)对裁判员的管理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
十六、经费
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各代表团人员赛期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十七、其他
(一)各代表队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公共安全与卫生防控方案》。
(二)保险
各代表团所有成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团部人员)须办理含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赛会不承担责任。
(三)各参赛单位自备3米×2米校旗2面,颜色不限。
(四)各参赛单位涉及赛会的商务方案必须在比赛报到前报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表1:《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参赛运动队报名表》
附表2:《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运动员参赛项目报
名表》
附表3:《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参赛运动员体检证
明表》
附表4:《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2018级新生报名
表》
附表5:《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安全协议书》
附件1
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参赛运动队报名表
参赛单位(学校公章): 参赛组别:
领 队: 教练员(队 医):
教 练 员: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湖南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号码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湖南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号码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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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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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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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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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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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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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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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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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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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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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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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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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补运动员名单(可预留给2018级新生) | ||||||||||
替补运动员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湖南省大学生注册卡号码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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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留新生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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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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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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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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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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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 ||||||||||
注:1、如有“替补运动员”替换实报运动员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预留新生”字样。
2、队医请在姓名后标注。
附表2
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项目报名表
学校(公章):
联系人姓名: 手机号码: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个人品势 | 混双品势 | 团体品势 | 个人竞技 (级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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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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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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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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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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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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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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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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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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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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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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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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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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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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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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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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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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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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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
参赛单位(学校公章):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运动员 | 姓 名 | 性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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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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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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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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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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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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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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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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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体检意见(公章):
医生签名: 体检日期: |
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体检证明,证明以上运动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跆拳道
运动项目的比赛。
附件4
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运动员2018级新生报名表
参赛单位(学校公章): 参赛组别:
序号 | 新生姓名 | 性 别 | 湖南省大学生运动员 注册卡号码 | 参加比赛项目 | 被替换运动员姓名 | 性别 | 被替换运动员 原报参加比赛项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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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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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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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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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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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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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
注:1、2018级新生的注册、报名工作,最迟在8月2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此表须打印件。
附件5
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
安 全 协 议 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在此已经清楚了解并同意比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对报名参赛者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方面的要求,并确认自身情况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要求。比赛期间,对本人出现因身体情况(包括心脏问题)而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自行负责,与大会无关;并保证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本人对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的评估,遵照竞赛主办单位要求办理了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协议!
参赛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教练员签字: 2018年 月 日
领队签字: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