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三十条规定,经二级学院排查,教务处、学工部审核,院长办公会审议,罗文豪等 17 名同学存在长期脱离教学活动或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复学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已符合自动退学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自动退学学生名单
(一)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学院(7 人)
1. 罗文豪,男,2022 级体育教育 2 班,学号 202201102023
2. 周康,男,2022 级运动训练 4 班,学号 202203036051
3. 洪鑫,男,2021 级运动训练 3 班,学号 202103033008
4. 谈赢,男,2021 级运动训练 1 班,学号 202103031030
5. 欧子源,女,2023 级体育教育 1 班,学号 202301101029
6. 张梓航,男,2023 级运动训练 1 班,学号 202303031051
7. 刘海量,男,2023 级体育教育 5 班,学号 202301105019
(二)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6 人)
1. 阳宇晨,男,2022 级社会体育 1 班,学号 202203011045
2. 张翔,男,2022级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1 班,学号 202203132035
3. 王俪淇,女,原 2022 级国标 1 班,学号 202202091040
4. 谢思涵,女,2024 级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学号 202403132043 5
5. 陈万福,男,2024 级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号 202403042015
6. 曾波,男,2024 级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号 202403041010
(三)数字体育与体育产业学院(4 人)
1. 童泽慧,男,2022 级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班,学号 202203121032
2. 黄傲,男,2024 级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2 班,学号 202403122011
3. 易昕,男,2024 级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2 班,学号 202403122003
4. 向自力,男,2023 级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2 班,学号 202303122029
二、处理依据与事实
上述学生中,罗文豪等 14 人存在学籍在籍但未经请假离校且连续两周以上未参与教学活动且累计缺勤课时达 50 学时以上的情况;洪鑫、谈赢、张翔 3 人休学期满后未按规定时间回校办理复学手续,且超过复学期限。学校安排了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与家长多次沟通,家长均明确知晓学生在校基本情况。
三、公示期限与申诉途径
1. 公示期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29 日,共 10 日。
2. 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3. 申诉材料请递交至办公楼411室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731-82868090。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正式作出自动退学处理决定,并向学生发出书面告知书,相关学籍处理结果将录入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
特此公示。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