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校徽是学生个人的身份证明,每个学生应爱护、妥善保管。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学生证和校徽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由学院统一发给学生证、校徽。学生证须加盖钢印方能生效。
二、学生进出校门、宿舍大门,要将校徽佩戴在醒目处,随时接受门卫的检查。
三、无论何种原因,凡遗失学生证或校徽者,应立即向所在系报失,本人做出书面检讨,交班级辅导员,并由班级辅导员统一到学生处办理补发手续。如发现利用补发学生证作弊者,由所在系负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补发时间和具体办理程序。补发前一周由各系学生办统一造册登记,领取空白学生证填写,并贴好照片,汇总交学生处,核准后补发。
五、学生毕业或退学,离校时应缴回学生证和校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