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学生班级建设、特制定“先进班集体”评比条例。
一、评比条件
1、全班同学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政治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无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有损于安定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2、政治学习、党团活动组织得好。能按院系的要求,如期组织好政治活动和党团组织生活会及其他活动,每次学习讲座或党团组织生活会能做到讨论认真,发言积极,并有会议记录:每次政治学习或党团组织生活会出勤率需达到95%以上。并有考勤记载。
3、学习风气好,学业成绩优良,全班同学都能自觉遵守学籍管理规定,不无故旷课,并能坚持考勤制度,有考勤记载可查:全班同学都能按时完成作业。做到不马虎,不拖交,不抄袭。
4、能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开展体育活动和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化娱乐活动。全班同学必须做到体育达标,每学期能组织同学开展一两次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化娱乐活动。
5、班风好,集体荣誉感强。全班同学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爱惜公共财务,维护集体利益;能团结互助,尊敬师长:本年度内无打架斗殴现象,无学生受记过以上处分。
6、有一个得力的班委会。班委会干部能在学习、遵守校规校纪等各方面起带头作用,能与班上党员骨干一道,富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全心全意地为班上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能积极地、按质按量地完成院系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评比及表彰办法
1、先由各学生班自我总结,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考评,各单位在考评的基础上,确定向学校推荐的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审定。
2、评选出先进班集体由学生工作处进行表彰。